控制物理污染8.4.1應建立防止異物污染的管理制度,并建立適當的控制計劃和控制程序。 8.4.2原材料(如玻璃或金屬碎片,灰塵,沙子等)應采取措施保護,如設備維護,衛生管理,現場管理和外部人員管理。 8.4.3應采取有效措施,消除雜項處理,防止其他雜物混入原糧中。應及時處理待清洗的雜質。 8.4.4進行現場維護,保養和施工時,應采取適當措施,避免異物,異味和碎屑污染原始谷物。 8.5與原糧直接接觸的物料所有與原糧直接接觸的物料應無毒無害,不會對原糧造成污染。
2.消防巡檢(1)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倉儲場所,應確定消防巡邏人員。每天應進行消防巡邏,并可通過視頻監控等設備協助進行消防檢查。 (2)消防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:a)是否存在火災或用電違規; b)是否有吸煙或殘火; c)進入庫區的車輛是否違反規定; d)裝卸作業是否違反規定; e)消防通道,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; f)消防栓,滅火器,消防安全標志及其他設施及設備是否完好; g)關鍵人員的位置; h)關閉的門窗; i)需要檢查的其他內容。
在裝卸過程中,應保護A和B項免受振動,沖擊,重壓,摩擦和倒置。操作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,鞋子和帽子,不應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。處理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時,應采取靜態清潔措施。 7.裝卸作業完成后,應在儲存場所和室內儲存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。確認安全后,操作員可以離開。 8.裝卸各種機動車的物品后,不得將其停放在維修場所。電氣安全管理1.儲存場所的電氣設備應符合JGJ16的規定。 A類和B類室內儲存場所和C類液體室內儲存場所的電氣裝置應符合G50058的規定。